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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運動部全民運動署 115 年 4 月 23 日運全署休(一)字第 1150002030A 號函辦理。
二、如貴校有申請意願,請依「運動部全民運動署 115 年度補助推展民俗運動團隊實施計畫」規定檢附相關資料送件。
三、上開相關資料請於 115 年 5 月 6 日(星期三)前(以郵戳為憑)將申請資料以紙本公文方式函送本局,並於信封外註明「115 年度補助推展民俗運動團隊實施計畫」字樣,否則將予退件。另請將可編輯之電子檔同步寄至 july0912@mail.tainan.gov.tw ,逾期恕不受理。
四、旨揭計畫如有疑義,請逕洽國立體育大學朱芳儀專案助理(電話: 03-3283201 ,分機 1512 )。
五、檢附「115 年民俗運動推展與人才培育計畫」如附件。








